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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推进产业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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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子信息时间:2006-3-24 9:31:08

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推进产业自主创新

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工作通报会发言摘要

  (2006.03.23)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副主任刘红旗:
    推行政务公开搞好宣传服务

  办公厅主要的职责是协调、参谋和服务,以及信息和新闻发布、
对外宣传、公共关系工作,承担着保障各机关日常政务正常运转的督
办、值班、会晤、机要、文秘、档案、信访、保卫、保密、政务信息
化、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2006年,办公厅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第一,对信息产业部重点任务的分解督办。按照部领导指示,办
公厅对2006年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的重点和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
共有17项,其中涉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有15项,我们归纳为12个方面。
在这12个方面的工作中,办公厅承担了推进各机关政务信息化和电子
强国战略研究课题的工作,并协同办理其他司局主办的工作。办公厅
负责落实所列任务的日常督办工作,根据各司局在落实任务过程中出
现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适时建议召开部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进
行协调。
  第二,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产业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成立了政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奚国华副部长任组长,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
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厅,新组建了政务信息化处为办事机
构。办公厅拟定印发了《信息产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
意见》,明确信息产业部推行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
了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形式及保障措施。
  为了适应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我们对信息产业部门户网站进行
了技术改造,重新设立了栏目,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信息内容保障机制。
在各司局的共同努力下,改版后的信息产业部门户网站已于2006年元
旦向社会推出,日平均访问量由改版前的不足3000次增长到现在的
65000余次,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信息产业部门户网站在
栏目设置、信息数量、更新周期、行业特色、在线服务等方面仍然存
在问题,对此我们将继续改进。今年,办公厅还将进一步健全政务公
开制度,拟制定《信息产业部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和《信息产业部政
务公开暂行办法》,以政府网站作为重要着力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工作。
  第三,新闻宣传和展览工作。新闻宣传是办公厅的重要工作之一,
今年主要是围绕实施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大
会以及信息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加强与社会新
闻媒体和部属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组织宣传报道信息产业部的方针
政策、工作部署和进展,同时,做好对社会上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的正确报道和引导。办公厅要加强与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企事业
单位和行业协会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新闻
宣传,共同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会展方面,目前单独以信息产业部名义主办的全国性展览会有
1个,参与主办的有11个,作为指导或支持单位的有4个,主要包括中
国国际通信设备及技术展览会、中国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海国际
工业博览会等。今年,信息产业部最重要的展览工作是组织参与并协
助香港筹备世界电信展。
  第四,电子强国研究工作。目前,“以企业为主体的信息产业技
术创新体系研究子课题”总报告与子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文字稿已完成。
今年,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编制定稿、全国信息科技大会召开等部
内重点工作,加强研究成果的使用,为领导决策和制定信息产业相关
政策提供参考。
  另外,从2006年开始,《中国信息产业年鉴》将分为《中国信息
产业年鉴》(电子卷)和《中国信息产业年鉴》(通信卷)两卷出版。
《中国信息产业年鉴》(电子卷)将全面回顾总结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十
五”以来的改革发展情况,请各有关单位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文稿,共
同做好年鉴的编制工作。

    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郭福华:
    完善信息产业法律法规

  2006年,政策法规司的工作思路和重点是: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产业法律体系。根据国务院2006年立法计
划,《电信法》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抓紧做好《电信法》立法工作,
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及全国人大做好有关审议的基础工作;继续配合全
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做好《邮政法》修订工作;继续做好《无线电
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快部门规章立法,进一步完善信息产业法
规体系;继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软
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立法制定工作。做好《软件与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条例》起草审查、指导督促和修改完善工作,组织做好相关
专题研究和论证工作。把《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的立法作
为电子信息产业立法的突破口。在提出立法草案基础上,征求有关部
门意见和建议,争取2006年年底前将立法草案经部务会审议后提交国
务院法制办。
  继续做好制定《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的基础性研究工作。重
点做好立项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在条件成熟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争
取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
  加大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研究。提出“加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
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引导全行业创新能力的发展。对长三角、珠三
角、环渤海等地区进行深入调研,研究为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创造良好
的政策与法制环境。以典型企业、跨国公司等作为重点,调研以企业
为主体的创新机制和创新环境,摸清创新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需要解
决的政策法规。对创新涉及的其他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包括继续
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政策研究。
  推动地方立法和政策制定,形成中央和地方政策法规工作互相呼
应、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发挥现有交流机制和沟通平台,加强与各
地方的交流、沟通和协调,将地方法制工作纳入行业管理体系。对一
些重大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组织地方共同研究共同推进。依托有关
省市力量,支持组织对地方政策法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
素质和能力,促进全行业政策法规工作队伍的建设。
  继续做好WTO相关工作。高度重视2006年WTO对我国过渡性审议和
贸易政策审议,及时总结审议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严格遵守
WTO相关规则和我国对WTO的承诺,继续做好信息产业政策法规通报咨
询工作。积极参加WTO新一轮谈判、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及自贸区谈判
工作,提出切实的要价和出价方案,为产业发展提供新的驱动力。
  进一步做好台港澳相关工作。建立海峡两岸信息产业民间合作交
流渠道,组建“海峡两岸通信交流协会”,组织“第二届海峡两岸信
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进一步落实CEPA有关协议,大力推进内地与
港澳信息产业合作。根据CEPA实施情况,积极探讨CEPA机制下新的合
作领域。
  加强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的协调。加强与地方省市信息产业主管
部门的协调、相互配合。支持有条件的省市厅局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
定地方性政策和法规,并为全行业的政策法规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司长王建章:
    做好行业规划和重点专项工作

  2006年综合规划司将围绕认真做好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
报批、颁布和落实工作;继续抓好重点专项工作;加强建设市场管理;
推动信息产业“走出去”,做好行业利用外资工作的四个方面,重点
做好八项工作。
  第一,关于行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完成《信息产业“十一五”
发展规划》的修改完善、报批和发布,组织全行业开展“十一五”行
业规划的宣传贯彻工作。会同有关司局以行业规划为指导,对专项规
划统一进行论证、修改和相互衔接,并陆续审批发布。
  第二,继续做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特色园区的建设工作。
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会同部内司局完成基地和园区配套政
策的制定工作。完成产业基地和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推动
依托基地、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国内产业布局,适时启动对首批国
家产业基地的滚动调整工作。
  第三,积极推进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配合国家有关部
委,力争早日出台数字电视产业政策。配合有关司局做好近期发布的
数字电视接收终端、机卡分离标准出台后的产业化推进工作。各彩电
企业、骨干企业所在的省市主管部门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国家
数字电视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做好地面数字电视标准产业化的准备
工作。做好中日韩数字电视合作组织的推进工作。
  第四,继续组织实施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化工作,完成第三代移
动通信二期工程的前期组织,力争年内启动。做好移动通信系统及终
端投资项目的行业审查。
  第五,继续推进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继续组织实施2006年企业技
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切实抓好909升级改造工程、重点领域软件
产业化、第三代移动通信二期项目等重大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研究
拟定新型显示器件专项工程方案。
  第六,完善电子建设市场的监管制度。修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
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制定并发布澳门特区企业申请系统集成
资质过渡期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进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和项目经理
资质评定工作,加强对获得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七,务实推进“走出去”战略。利用信息产业部与商务部两部
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相关企业的沟通,为企业做好信息咨询服务。积
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和交流,继续深入开展大湄公河次区域、
上海合作组织的各项工作,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第八,做好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引导外资投向集成电路、软件、
基础元器件、设备仪器和关键材料等核心基础产业,提高行业利用外
资的水平和质量,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的修
订和编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

    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副司长韩俊:
    强化自主创新和标准制定

  2006年科学技术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制定推动自主创新政策和措施,加强规划指导。贯彻全国
科技大会精神,落实配套政策;贯彻《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
计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完善实施"十一五"重大专项所
需的优惠政策,制定鼓励信息产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共用
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
设;研究促进信息产业科技进步的政策和法规。
  第二,集中力量突破核心与关键技术。支持数字电视、半导体照
明、汽车计算平台、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开发应用配套集成
电路的研发;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支
持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推动下一代网络、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家庭
网络、智能终端、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内容等领域技术突破。
  第三,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围绕产业重大应
用和关键技术突破,形成以企业为主、科研机构和院校等共同参与的
技术和产业联盟;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促进企业技术创造活动。
  第四,加快实施标准战略,支撑产业自主创新与发展。继续完善
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工作运行机制改革;重点抓好数字音视频、数字
电视、中文语音、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WAPI、二维条码及
其识读设备、移动存储、卫星导航应用系统、电子标签、新型显示器
件、半导体照明、软件构件、中文Linux与办公软件等标准体系的
研究和标准制定;配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颁布实
施,加快相关标准的制定;推进海峡两岸在标准领域的研讨与交流。
  第五,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开展
《信息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研究工作;积极参与《信息网络传
播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继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大力推进技术
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应用的有机结合;加快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组织
与中介机构建设;加大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与应对能力建设;
筹备成立信息产业知识产权企业联盟,抓好集成电路和软件两大领域
的知识产权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工作。
  第六,加强质量管理与依法监管力度,规范和优化市场环境。制
定《电子信息产业"十一五"质量发展规划》;制定发布《信息产品
标准符合性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通信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技术创新与标准研究制定、产业化开发与标准
贯彻相结合的产业链互动机制和工作模式;加强对重点、热点产品的
专项质量监督抽查,建立重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发布制度,
加快出台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标准,认真解决好影响产业发展和市
场投诉的热点问题。
  第七,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各
项技术活动,继续做好ITU、ISO、IEC等国际组织的对口研究工作;
引导、组织国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提案和制定;做好中美、中
欧、中日韩和中法等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司长周子学:
    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2006年,我司的工作思路可以概括为“五个加强、五个提高”,
即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加强经济调节,提高自主创新
能力;加强重点扶持,提高企业经营能力;加强市场整治,提高行业
监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财务监督水平。
  首先,完善行业统计分析体系,促进部省协作管理。一要加强经
济运行协调,推动产业健康发展。二要健全全行业统计制度体系。三
要加强与地方互动,提高协作管理水平。
  第二,扶持大企业国际化经营,推动信息产业“走出去”。一是
促进大企业国际化经营。从出口退税、信贷支持、外汇政策方面给予
大力扶持;推进大企业国际化经营试点工作,争取国家给予特殊政策
支持;加强对大企业的指导,帮助其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做好2006
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的排序和宣传。二是推动信息产业“走出去”。
落实关于扶持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五项举措,争取国家信贷支持海外通
信与信息化工程;联合有关部门出台鼓励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增强软
件外包能力;推动制造业与运营业联手开拓国际市场。三是深入推进
科技兴贸战略。争取更好的外贸政策环境,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做好WTO后过渡期有关工作,建立应对贸易摩擦的部门协作机制;积
极参与双多边关税谈判,做好电子产品关税税目转换和税率变动的准
备工作。
  第三,扩大经济调节手段,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一是争取国家税
制改革对产业倾斜的扶持。推动国家扩大出口退税率17%的产品范围;
研究提出电子信息产业税制改革的建议方案,争取增值税转型率先在
产业试点;加强两税并轨影响研究,制定应对预案。二是加强财政资
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软件、集成电路和关键元
器件研发的支持力度,争取在核心设备、重点材料和关键工艺上取得
突破;对大企业研发给予重点扶持,争取国家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扶持应用电子产品的开发,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支持共性技术开发
和公共平台建设;推动地方和社会资金的配套投入,促进国内外融资
合作。三是加强政策研究,争取更好环境。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
新政策出台,研究制定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
  第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市场秩序整治。一是加大电子信
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宣传贯彻《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
法》,加快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制定工作;研究制定电子信息
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研究实施电子信息产业循环经济专项,
建立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示范工程。二是加强市场秩序
整治。研究制定《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贯彻《电
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资质规范》;配合实施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抽检工
作。三是做好安全生产和资源节约工作。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副司长肖华:
  支持自主创新  推进产用结合

    2006年,我司将重点围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大力支持自主创新,
推进企业间联合与合作,优化完善产业链,做深做细信息技术推广应
用,着力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工作。
  第一,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和依法行政,优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力争今年完成《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产业促进条例》、《信息技术应
用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积极推动《税控收款机产品序列号管理办
法》等;结合国务院129号令的修订,加强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定
点生产销售管理工作;推进软件正版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今年突
出抓好大企业正版软件的推广使用工作。
  第二,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营造支持产业发展的良好服务环境。
继续加强与地方厅局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工
作的指导;推动产业特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降低中小企业创业门槛;
积极落实我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协议,做好项目组织和推荐工作。
  第三,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应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服
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列入今年重要的工作内容;重点探索并实施
信息技术在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安全生产等领域若干重点工程;组
织实施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安排好年度"倍增计划"项目,继续
做好工业应用电子的发展。
  第四,产用结合,推动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工程化。
继续推进以Linux为代表的开放源代码软件的研发和应用,认真细
化集成电路产业重大专项的管理和实施,做好数字电视、半导体照明、
汽车电子、电子标签开发应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重大项目核心集
成电路开发、应用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动信息安全产业的自主创新建
设;密切关注国内外3G产业发展,协调和推动产业链建设;对电子基
础产品和设备的创新工作,要积极引导产品结构调整,整体提高系统
产品水平,做好22nm~45nm集成电路设备国家重大专项实施的配合工
作,大力推进65nm~90nm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大力推进争取新型显
示器件列为国家专项予以重点支持工程;推进城市应急联动与社会综
合服务系统在各试点城市的实施,推进金卡配套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等;重点支持拥有核心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
  第五,推动广泛的联合与合作,促进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积极推
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中美、中俄、中法、中日韩等电子信息
产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加强横向联合与合
作,形成综合竞争优势;在新型领域,积极推动基于自主创新技术的
新产品研发应用和产业化。
  第六,加强对行业发展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
建议。对当前产业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座谈、综合分析,
提出工作建议;适时安排与各有关国家部委进行宏观产业政策的分析,
研究和探讨有关工作任务,及时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陈伟:
    着力推进农村、企业、城市信息化

  2006年,信息化推进司将重点围绕强化信息化发展基础、着力
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着力推进企业信息化、着力推进城市和社区
信息化四个方面,做好信息化推进工作。
  在强化信息化发展基础方面。一要推进网络信任体系建设。贯彻
国办发[2006]11号文件精神,抓好网络信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
《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二要完善和实施信息
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
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三要加快推进信息化法律、法规、标准建设。
启动包括《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网络信任体系条例》、
《电子认证服务业管理条例》、《信息化条例》在内的有关立法研究和
起草工作;积极开展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四要积极开展信息化人才
教育和培训,规范培训市场和培训行为。五要积极引导、推广电子商
务应用。大力扶持行业龙头企业基于供应链、面向上下游企业开展电
子商务应用。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和整
个社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根据业务需求促进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安
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方面。一要推进农村信息化。整合涉农
和电信运营商、软硬件设备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资源和力量,
共同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信息服务本地化。以省为主体,
通过部际协作、部省协同,建立五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采集本
地信息、加工上级涉农信息,把最急需的信息发布给广大农民。建设
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培养能运用信息技术获取信息知识的新型
农民。配合兄弟司、局抓好农村信息化基础工程、信息技术和产品服
务"三农"工程。二要做好农村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按照全国远程办
扩大试点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把远程教育与推进
农业信息化紧密结合,探索"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
的长效机制。加大对Linux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的研发力度。切实
做到农村通信设施的保建保通,提供优质低廉的通信服务,支持"傻
瓜式"终端产品的研发,加快国产软件替代的步伐,降低工程建设和
运营的成本。指导试点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所在省的试点
工作。
  在推进企业信息化方面。加强对企业信息化工作的宣传,营造促
进企业信息化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
极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努力培育面向企业信息化的现代服务业。推
进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信息化,联合国资委、科技部推进重点行业信息
化。选择信息化基础好的行业,建立面向行业的共用信息技术支持服
务平台建设。联合国信办、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关于促进中小企业
信息化的指导意见》。与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联合实施"中小企业
信息化推进工程"。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在推进城市信息化方面。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城市经济发展、城市
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社区信
息化的推进力度,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培育面向城市
公共服务的信息服务业。总结"十五"时期国家城市信息化试点工作
情况,提出下一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联合国信办和有
关部委,继续开展国家城市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完成《社区信息化
指导意见》和《城市信息化指导意见》(初稿)。

    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谢飞波:
    加快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

  2006年,无线电管理局将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整体协调。
继续加强对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的工作沟通和
指导力度,协调处理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各种关系。
  二是做好编制、实施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工作。
  三是加快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积极推动《无线电管理条例》的
修订出台。进一步推动《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深入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研究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打击非法无线电干
扰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宣传贯彻《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进一步
规范频率使用和无线电产品研制、生产。
  四是加强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的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
完成《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发布宣传贯彻工作,积极筹备参加2007
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抓紧制定第三代移动通信频率指配的有关政
策,适时开展无线射频识别(RFID)频率规划工作,积极进行超宽
带(UWB)、宽带无线接入等新技术新业务频率规划工作,继续做好
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频率管理各项准备工作。
  五是加强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加强无线电监测,维护好空中电
波秩序。进一步加大对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的指导力度,完善无
线电管理信息网和数据库建设,加大对航空、水上、公众移动通信等
重点无线电监测力度。
  六是继续加强对对讲机、业余电台等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力度。
  七是开展水上无线电业务专项整顿,保障重点无线电业务使用安
全。重点开展对水上无线电业务使用频率台、站的清理整顿工作,保
障水上交通、渔业生产、水上安全遇险救助无线电系统正常工作,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是认真做好无线电频率及卫星网络协调工作,维护国家权益。
继续加强与俄罗斯、越南等周边国家和地区边境(界)地区及我国港澳
台地区的频率协调,相关省(区)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边境地区电磁环境
的测试工作。
  九是加强频率占用费的管理力度,做好频率占用费使用的监督检
查工作。
  十是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自身建设。无线电管理局要继续加强无
线电管理基础理论研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同时,由于我局人员有
限,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希望得到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更多的支
持。

    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副司长王耀光:
    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006年行业人才工作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十
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具体工作目标是:培养更多适应电子信息产业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为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各类电子信息技术人才500
万人,合格技术工人50万人的奋斗目标开好局、起好步。要完成这个
目标,就需要我们坚持政府主导、灵活开放、分类实施、规范运作、
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充分依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
门,发挥各行业协会和教育培训支撑机构的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的
力量,以国家人才培养工程为依托,针对行业覆盖面广、从业人员规
模大、技术更新快的特点,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人才结构不合理、
高层次人才严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达不到标准的情况,切实加强培
训,扎实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一,要充分利用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电子
信息产业职业技术教育的培训工作:
  要继续会同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做好职业院校现
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稀缺人才的培养工程。继续会同教育部等几部
委,认真贯彻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配合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密切配合人事部组织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开展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技
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300万中高层的技术人才。进一步配合人
事部确保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快速健康发展,认真做
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登记工作。
  第二,整合利用现有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资源,发挥示范作用和引
导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开展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水平考试认证体系和职业
教育培训体系;继续组织开发职业教育资格考试培训、水平考试培训
和在职人员学历信息技术培训等课程体系,确保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
养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扎实组织开展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
有者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以此带动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工作的快
速发展,促进从业人员知识更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类高校的资源优
势,积极探索学历教育与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新
模式。
  二是2006年进一步规范电子信息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促
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职
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步伐,确保工作质量,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组织实
施《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导航计划》。积极促进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考
核工作与职业院校教学工作的紧密结合,推进职业院校学生获取行业
特有公众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促进行业国家职业标准纳入信息技术
类职业院校的教学计划。组织开展行业技术能手评选和各种职业技能
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把两年一次的职业技能竞赛和行
业技术能手评选工作制度化。
  三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信息产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与国际接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积极引进优质资源,加强信息产业
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中外合作。努力推进信息产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
考试标准的国际互认。积极利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各项政策,加大引
进国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出国
(境)培训工作。

    信息产业部外事司:
    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

  大力推进"引进来"战略,促进外国在华投资、研发以及在关
键领域的合作,努力提升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整体水平。进一
步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企业海外发展;务实推动地方电子信息
产业对外合作;抓好几个合作机制,拓宽合作渠道。
  积极开展"引进来",促进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水平
的提高。
  以国际大公司为重点,以我国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为突破口,
引导和推动国外在华投资、研发及业务开展,争取在关键技术领域合
作中取得进展。
  要密切跟踪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国际大公司研发、生产和投资动
向,积极引导和推动他们在集成电路、软件方面的投资与合作。如推
动x86平台技术的应用研究与产业化等。
  抓好几个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
  充分利用现有合作机制,与有关司局共同组织、落实合作项目,
积极、务实地推动各项合作。中俄信息技术与通信分委会:继续支持
和推动中俄信息产业园的建设,推动俄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工作的
进程。中日韩信息通信部长会议机制:推进我国与东盟国家在电子信
息产品贸易、制造业方面的合作。
  务实推动地方电子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发展。
  配合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引导和
推动设计公司参与项目建设与合作。继续有选择地组织跨国大公司对
部分地方电子信息产业进行考察,推动其对当地的投资与合作。根据
地方要求,协助部分工业园、软件园区的对外招商与合作。
  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企业海外发展。
  根据企业海外项目和市场开拓需要,以部名义有针对性地邀请海
外信息通信主管部门领导来华访问、考察。利用部领导及其他重要代
表团出访的机会,帮助企业做好访问国有关政府和企业的工作。利用
部已有的对外合作机制,通过合作项目,推动企业在海外的发展;采
取多种形式,为"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提供相应服务(如
组织论坛、开展人员培训、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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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 简 介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成立于1988年7月,现有会员单位300余家(含外资企业)。她是由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是全国性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行业性团体(证书:社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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