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资源、劳动力已经不再持续。以往靠合资、合作得到的技术外溢效应已经越来越有限,而高端技术又不是一蹴而就。全世界开始担心中国进入“比较优势陷阱”、“中等收入陷阱”、“转型陷阱”等等。现在,我国试图以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实现均衡发展,但这不意味着产业结构就一定能够自觉地调整,经济就能够自发地转型,从而轻松地跳过“陷阱”。
根本的出路在技术进步,但是可能遇到“天花板”。汲取国内外历史经验,特别是近百多年来我国遭列强凌辱的教训,邓小平发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声音,并作出对外开放,以市场换技术的决策。但是,一方面正是因为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所以外国不可能把最新技术给我们,他们会尽量以二三流的技术来换我们的市场;另一方面合资合作所获技术外溢效应递减,因为我们自主研发的技术越来越接近、甚至超过国际先进水平。最终我们会像发达国家的先进企业一样为创新不断试错导致成本大增,比较优势彻底丧失。
必须打破“天花板”,才能找到新的比较优势。技术进步必须融化在产品中,含有新技术的产品卖得更好才能反过来更有力地推动技术进步。我国必须创造使顾客、企业和政府都受益的购物工具、消费模式和管理机制,才能打破“天花板”。
“产品智商”工具开始试行使用
“产品智商/产品价格”这一工具可能会对此有所贡献。我注意到顾客最关心的就是物美价廉、物有所值,专业一点的叫法是产品的性能价格比。产品价格一目了然,但是产品的性能却不能一眼看穿。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性能水平,产品性能水平和产品信息化水平呈正相关性。顾客利用产品信息化水平可以间接推定产品性能水平,认可产品信息化水平可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购买信息化水平高的产品必将激励企业更多地研发高水平的信息化产品。因此,2008年我提出了产品信息化指数的概念。
产品信息化指数是衡量产品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和由此带来的效用水平。为易于顾客理解和使用这一概念,简称之为产品智商。由此,顾客有机会从过去的盲目选择产品性价比转变到理性地量化考察“产品智商/产品价格”,这将有力地促进理性消费,增强产品信息化的推动力。
2011年,我们开始在彩电销售领域试行使用这种工具,今年有望也在汽车销售领域试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生产企业网上直销越来越多,生产企业使用“产品智商/产品价格”更适宜在网上促进其产品直销。
“产品智商”四方受益
顾客运用“产品智商/产品价格”来购物的消费模式可能是一种创新。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侧重企业的生产,2011年10月21日,商务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还没有包括这种模式。横向比较,未曾听到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也有此模式。
这种消费模式的创新可能带来以下优势:
(一)首先是顾客受益
顾客使用“产品智商/产品价格”,可以提高消费理性。这种购物方式,减少了传统方式的盲目性。特别是在网上,可以更方便地比较产品,甚至是产品智商的各项细节,节约选择时间,满足消费意愿。
(二)企业从此可以量化产品的信息技术收益。
引入市场调查可以得到顾客在多大程度上因为满意“产品智商/产品价格”而购买该产品,该程度乘上价格就是顾客愿意为产品信息化支付的金额,不难得出:
产品信息技术收益=“程度”×产品价格
产品信息技术收益率=产品信息技术收益/产品信息技术成本
产品信息技术增益率=产品信息技术收益率-产品的利润率
从此,信息技术收益进入企业收益平衡表,信息技术投入不再是吸金黑洞,而是利润源泉。
顾客的选购是企业发展的最大动力,顾客利用“产品智商/产品价格”选购,无意中成为推进企业信息化乃至国家信息化的不竭动力源。
(三)让自主品牌受益。
由行业公共组织主导,首先在自主品牌的产品中推行这种使用“产品智商/产品价格”促销模式,能提高自主品牌的竞争力。若辅之以“对自主品牌中‘产品智商/产品价格’高的产品减免增值税”等财税政策,将收到更好的引导消费行为的效果。
(四)政府从此可以量化两化融合深度。
进一步,我们对GDP的样本产品进行信息技术收益统计,将得到的统计结果称为综合信息技术收益,就可以得到两化融合度。
国家两化融合度=综合信息技术收益/GDP
再对以上GDP样本筐中产品的产品信息技术增益率做统计学求和,便是国家信息化增益率,以之同工业增加值率比较,便可以知道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速度关系。
此举,量化了两化深度融合的深度、信息化的发展速度,结束了国家不能量化信息经济和传统经济关系的历史,将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有效对接、量化管理,开创宏观调控新局面。
创新公共管理机制
目前,我们已经申请了“产品智商”商标,今后统一用此标志,这是统一管理产品智商评测活动的工具。必要时成立专门的社会组织,负责产品智商评测的管理工作。具体产品的“产品智商”评测活动由产品所在行业的公共组织,如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主导,政府只起引导作用。
行业公共组织开展产品信息化指标体系编制,组织相关机构评测产品信息化指数,并对评测结果进行推广,保证参与各方的利益。当这一模式取得进一步成功后,我们可以适时地进行政策性引导,允许外国品牌加入产品智商评测,同时将这种消费模式推广到其他国家,形成国际销售战略,强化我们的比较优势,为我们的技术进步创造更大的空间。
总之,“产品智商/产品价格”这个工具的广泛使用将倒逼企业加强信息技术的投入,企业使用这一工具将量化信息化的收益,国家也因此更准确地对经济(包括信息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从而获得我国新时期的比较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