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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待自己的“Ro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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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子报时间:2006-3-6 9: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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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待自己的“RoHS”
小水 (2006.03.02)
近期,关于中国版本的RoHS指令频频被提及,这就是信息产业
部制订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办法适用
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行为,但不包括
直接为出口而生产电子信息产品的行为,以及销售注明了原始生产者
的电子信息产品行为。
为此信息产业部还专门成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
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体系;
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特别是
加快制订产业急需的材料、工艺、名词术语、测试方法和试验方法等
基础标准。
自欧盟颁布两指令以后,我国一直都非常关注这两个指令,因为
我国的机电产品是出口强项,这两个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机电产品出
口欧盟造成重大影响。
2004年,我国出口欧盟的机电产品约684亿多美元,不算零配件
以及其他上游产品,两指令的实施直接影响到我国467.8亿美元机电
产品的出口。按照去年贸易额的增长幅度,对机电产品出口的直接影
响将达到560亿美元。
因此笔者认为,中国版RoHS指令急需出台,当然这还出于以下两
个方面原因的考虑。一方面因为我们国家产品竞争力大都是以低价占
领市场,如果增加检测项目,成本会提高10%左右,这样必定会削弱
中国产品的竞争力。但是如果我们有了自己的检测方法标准,就可以
提升我国产品的制造水平,如果再进一步与欧盟签署双边互认协议,
这无疑可以减少产品生产成本。
另一方面,这也是大势所趋,我们国家必须在这方面做回应,对
我国在进口产品方面提出自己的要求,否则有可能全世界的垃圾都集
中到中国,实际上这种情况以前也发生过。如以前在珠三角一带的一
些农村从欧美运回一些废旧电器在当地进行简单的分解后提取有价值
的重金属,对当地的污染是十分严重的。
因此,笔者认为,中国版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的出台是及时而必要的。它的出台,不仅是对世界潮流的一种回应,
同时也是对我国环境的一种主动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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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
简 介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成立于1988年7月,现有会员单位300余家(含外资企业)。她是由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是全国性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行业性团体(证书:社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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